北京时间5月24日,据彭博社报道,经过第二阶段庭审,位于美国旧金山的联邦法庭周三作出判决,认定谷歌在Android开发项目上并不存在侵犯甲骨文知识产权的行为。
这一判决获得了由10人组成的陪审团的一致认同。该陪审团基本由一审的陪审团人员构成,仅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两位新成员。法官在宣判谷歌没有侵犯甲骨文所提及的两项专利后,随即解散了陪审团,并取消了第三阶段有关赔偿量衡的庭审安排。
在此前的第一轮的庭审中,谷歌被判定存在侵犯Java专利行为,但仅侵犯9行代码。
作为该案最终判决结果,谷歌将根据一审的裁决最多赔偿甲骨文15万美元,而不是甲骨文提出的数亿美元损失赔偿。
在宣判结果公布后,谷歌法律诉讼总负责人凯瑟琳·拉卡维拉(Catherine Lacavera)通过电子邮件表示:“今天陪审团裁定Android没有侵犯甲骨文的专利,这不仅是谷歌的胜利,更是整个Android生态链的胜利。”
而甲骨文发言人狄波拉·海琳格(Deborah Hellinger)则在宣判后通过邮件表示:“甲骨文在法庭上呈现了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谷歌十分清楚Android将破坏和损害Java。我们计划将继续捍卫和维护Java的核心,并确保它可以为900万Java开发者及依赖Java的社区提供保护。”
这个判决被广泛引用,并有被误读的风险。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常年从事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实践操作和理论研究。他认为,版权法是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具体案件所体现出的具体判决结果往往由复杂的因素所决定。谷歌VS甲骨文的判决不能被理解为软件版权法律保护的弱化。事实上,版权法一直在试图平衡版权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在具体案件中并不必然支持版权人的诉讼请求。